| 一、设立网点的条件 1. 网点必须设置坚固、并有安全保障的室内,面临大马路或人流量大的商业区、住宅区,有较宽敞的场地。 2、 装有中国电信程控电话。 3、 经营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。 4、要求新设网点必须与附近原有的网点距离原则上不少于500米。 5、网点必须远离污染较大的油烟和其它化学用品。 二、提交网点的书面申请 1.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应注明要求设立网点的详细地址和经营范围; 2. 注明设立网点的用房性质和经营性质; 3. 注明申请人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; 4. 附上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。 三、审批程序 1. 自申请人递交书面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,中心将与申请人取得联系; 2. 中心派人员实地调查。 四、销售前的准备 1. 经中心批准成立网点后,由中心发给《销售许可证》,申请人需与中心签订《销售合同》,并交纳销售设备押金; 2. 负责人和操作员必须经市中心培训; 3. 销售前必须做好销售场地装修工作; 4. 中心负责提供销售设备壹套和有关宣传品、消耗品,负责销售设备的安装和维护。 五、彩票销售 1. 网点的负责人和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心制订的《管理规定》销售彩票; 2. 网点按该点每期彩票销售总额的6.5%提取佣金; 3. 凡新设立的网点(含经批准搬迁)销售彩票3个月后,如果每月销售金额均低于10000元(乡镇网点5000元),在规定整改期(2个月)内,仍无法达到中心要求的,中心将撤销该网点; 4. 完成彩票销售和兑奖工作后,方可办理退机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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